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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清算组织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注销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2、公司因营业期限届满或因股东会决议解散或因合并、分立解散的,应提交股东会决议;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的,应提交有关主管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应提交法院裁定书;3、清算报告;4、确认清算报告的有关决定;5、提交公司决定注销后,60日内刊有清算债权债务三次公告的报刊;6、交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