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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11号楼25层2506室
公司破产或者解散进行清算,债务清偿顺序为:
1、清算费用
2、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3、税款
4、其他债务
公司财产不足以支付全部债务时,按以上顺序先行支付顺序在前的债务。如公司财产共100万,清算费用10万,职工工资和保险及补偿金40万,税款40万,其他债务50万。则实际偿还清算费用10万,职工工资和保险及补偿金40万,税款40万,其他债务10万。前一顺序债务支付完开始支付下一顺序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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