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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组的性质
来源: 作者: 日期:07-01-29

清算组是依照破产法规定,在破产宣告后成立的,独立执行破产清算事务的机关。
  清算组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清算组是依破产法的规定,在破产宣告后成立的特别机关;
  (2)清算组负责执行破产财产管理、变价、分配等清算事务的专门机关;
  (3)清算组是以自己名义执行破产清算事务的独立机关;
  (4)清算组是随破产清算程序终结而解散的临时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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