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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11号楼25层2506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外商投资企业办理注销手续应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注销申请报告(需加盖公司印章); 2、董事会决议; 3、债权债务清理完结的报告或者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 4、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海关出具的清关证明及主管部门的意见; 5、省级报纸刊登的企业注销公告(一个月内连续刊登三次); 6、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正本、副本各一份); 7、授权委托其他人员签字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8、审批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注:1、以上需提交材料为一式三份(其中一份需为原件); 2、材料齐全,方可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