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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除了成立有限公司之外,还可以成立无限公司。无限公司一般没有经营范围的限制,也没有注册资金的限制。现简单介绍如下:
无限公司的分类:私人公司: 只需一位股东,独立操作;合伙公司:两人或两人以上股东;分公司:已经注册了有限公司,可以直接注册分公司
无限公司的性质:必须承担无限责任,公司名称不能含有有限二字,容易组建和撤消。
无限公司的优点:办理费用和管理费用较低,申请时间短;公司名称可以随意挑选,甚至允许公司名称重复;经营成本较低,容易管理,帐务不必通过会计事务所审计。
无限公司的缺点:此类公司股东必须承担无限责任,股东压力相对较大。较难与国际机构接轨。
成立无限公司的条件:有护照,中国内地人士需要有香港人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