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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11号楼25层2506室
1、从中国境内企业取得的利润(股息);
2、从中国境内取得的存款或者贷款利息、债券利息、垫付款或者延期付款利息等;
3、将财产租给中国境内租用者而取得的租金;
4、提供在中国境内使用的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著作权、著作权等而取得的使用费;
5、转让在中国境内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等财产而取得的收益。
6、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从中国境内取得的其他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