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购进用于出口的商品,其出口方式一般有两种:自营出口和委托出口。做好以上两种形式的会计处理,首先要正确计算应退税金(增值税、消费税)的金额;其次要明确企业获得的出口退税款的税收处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出口退税款税收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
[1997]21号)规定:
1、企业出口物资所获得的增值税退税款,应冲抵相应的“进项税额”或“已交增值税税金”,不并入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
2、外贸企业自营出口获得的消费税退税款,应冲抵“商品销售成本”,不直接并入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
例:一外贸公司(具有进出口经营权)从某日用化妆品公司购进出口用护发品
1000箱,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
100万元,进项税额为
17万元,货款已用银行存款支付。当月该商品已全部出口,售价为每箱
150美元(当日汇率为
1美元
=8.2人民币),申请退税的单证齐全。该护发品的消费税税率为
8%,退税率为
9%.要求计算应退增值税和消费税并编制会计分录(单位:元)。
(
1)购进时:
借:商品采购
1000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00
贷:银行存款
170000
商品验收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
1000000
贷:商品采购
1000000
(
3)出口报关销售时:
借:应收外汇账款
1230000
贷:商品销售收入——出口销售收入
1230000
(
4)结转出口商品成本:
借:商品销售成本
1000000
贷: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
1000000
(
5)申报出口退税时:
本环节应退增值税额
=150*8.2*9%*1000=110700(元);
转出增值税额
=170000-110700=59300(元);
本环节应退消费税额
=1000000*8%=80000(元)。
应退的增值税财务处理:
借: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
1107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10700
(六)进项税额转出时:
借:商品销售成本
59300
贷:应缴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59300
(七)收到增值税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110700
贷: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
110700
应退的消费税财务处理:
借:应收出口退税——消费税
80000
贷:商品销售成本
80000
(八)收到消费税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80000
贷:应收出口退税——消费税
80000
续上例:假设兴隆外贸公司(具有进出口经营权)出口,其他条件不变,并按销售额
1%的比例直接提取手续费,要求编制委托方的会计分录。
(
1)发出委托代销品时:
借:库存商品——委托出口商品
1000000
贷:库存商品
1000000
(
2)收到代销单时:
借:应收账款
1230000
贷:商品销售收入——出口销售收入
1230000
(
3)收到蓝天外贸公司交来的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1217700
销售费用
12300
贷:应收账款
1230000
(
4)结转委托出口商品成本:
借:商品销售成本
1000000
贷:库存商品——委托出口商品
1000000
(
5)申报出口应退增值税、消费税(在委托方办理)、转出不予抵扣的增值税的分录同自营出口方式会计分录“(
5)”。
(作者简介:刘天永,北京华税律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主任,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华税律师事务所是国内第一家专注于从事税务领域法律服务的专业化律师事务所。网址:
www.taxlawyers.com.cn ,
转载请注明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