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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天永: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日期:08-06-21

根据 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20084月联合颁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高新技术企业 自主知识产权,是指企业作为权利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或通过 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拥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发挥支持作用的自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 实用新型、以及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主要是指:运用科学和工程技术的方法,经过研究与开发过程得到的外观设计)、软件著作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

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可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http://www.sipo.gov.cn)查询专利标记和专利号来检验专利的真实性。

对于软件企业的软件著作权,可以到国家版权局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的网站 (http://www.ccopyright.com.cn)查询软件著作权标记,亦称版权标记,表明作品受著作权保护的记号,检验其真伪。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所指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须在我国知识产权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

详见 http://www.taxlawyers.com.cn/gx/11518.html

 

   (作者简介:刘天永,北京华税律师事务合伙人,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华税律师事务所是国内第一家专业化税务律师事务所。网址: www.taxlawyers.com.cn, 转载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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